妻子拿着一本安徽省民政厅颁发的结婚证,丈夫拿着一本河南省民政厅颁发的结婚证,这本无效的结婚证直到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才被发现。2005年2月21日,河南省新郑法院以结婚证无效判决原告高某和被告李某离婚。
1998年,河南省中牟县女青年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9岁的新郑市农民李某,因高某没有达到结婚的年龄,李某的父母急着把媳妇娶进家门,便托关系到乡民政所为高某和李某办理结婚登记。当时,民政所一临时工作人员为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也没有看结婚证的内容,就把结婚证放到家的一个柜子里。2005年12月,夫妻因为性格不合,高某向李某提出离婚。高某手持一本安徽省民政厅颁发的结婚证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细心的法官发现丈夫却手持一本河南省民政厅颁发的结婚证,夫妻竟手持两省民政厅颁发的结婚证,同婚不同证,没有想到这个结婚证竟蒙骗他们7年没被发现。新郑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双方办理的结婚证是无效结婚证,遂作上述判决。
责编/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