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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断送妻儿性命 构成肇事罪照样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6-02-22 09:27:08


祸猛于虎!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每三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中就有一人死亡。酒,让很多人找不到回家的路;酒,使国家每天多了许多交通事故;酒,不仅仅是一种含酒精的液体,它随时都有可能转化成伤亡者的鲜血……

因没有遵守有关安全驾驶的交通法规,郑州市无业人员刘利建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不但让坐在车上的妻子儿子当场死亡,还为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因为在这场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正是驾车人刘利建自己。2006年2月21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刘利建被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年33岁的被告人刘利建系郑州市无业人员,高中文化。2005年9月3日,刘利建和妻子李某与亲朋好友聚会时,刘利建开怀畅饮了四两白酒。当晚22时17分左右,刘利建酒后驾驶豫AAS388号桑塔纳轿车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沿郑州市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其妻子李某抱着儿子刘某坐在副驾驶位上,另一朋友时某坐在后排座上,当车行至中原路立交桥时,刘利建驾驶的轿车与李某停靠在右侧车道的河南AG6647号农用四轮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坐在轿车上的刘利建的妻子李某、儿子刘某当场死亡,刘利建也身负重伤,时某受伤。2005年9月5日,刘利建被抓获。2005年10月9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二大队对该起事故做出了第20282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利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速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应负此事故主要责任;李某驾驶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临时停车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应负此事故次要责任;刘利建的妻子李某、儿子刘某、朋友时某无责任。 2005年11月26日,被告人刘利建与被害人时某的亲属及车主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刘利建一次性赔偿朋友时某、车主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并已履行完毕。法庭上,提及这次惨痛的经历,刘利建称,自己非常亏欠妻子儿子,他希望通过这件事给其他驾驶员提个忠告,一旦手握住了方向盘,就应该为车上每个人的生命负责。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利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超速驾驶,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利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亲属在事故发生后又积极对被害人时某进行了抢救治疗,刘利建亦与被害人时某的亲属及车主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被害人亲属也请求对被告人刘利建予以减轻处罚,综上情节,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丈夫驾车肇事导致了妻子儿子的死亡,承办此案的法官马伟利告诉笔者,这样的交通肇事案件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该案中被告人和被害者虽然是夫妻、父子关系,但被告人并不能因为这层关系而免责,刘利建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罪,照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马伟利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本案中,刘利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速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致使事故发生,这一切完全是刘利建的过错。且交警部门也做出认定,刘利建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但他同时认为,与一般的交通肇事案件相比,该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那就是刘利建既是本案中的被告人也是受害人。据材料显示,刘利建与妻子儿子感情一直很好,但就因为他的过失疏忽,导致妻子儿子死亡。刘利建的结局值得同情,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酒后驾车,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负责,一个幸福的家也许就在一时贪杯中毁灭。马伟利最后提醒:酒后莫驾车;无证不开车;不驾无证车;驾车遵规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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