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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租车劫匪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06-02-16 20:36:05


    近年来,抢劫出租车的案件时有耳闻,出租车抢劫案作为一种特殊案例始终引人注目。日前,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出租车的团伙犯罪案件。被告人宋阳阳、闫万峰、赵佚名(注:未成年人,系化名)、华寅桢分别以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三年、二年,并处罚金不等。

    2005年9月25日凌晨,被告人赵佚名、宋阳阳、华寅桢预谋分工后,在郑州市华山路拦乘司机岳某驾驶的出租车。当出租车行至须水镇陇海铁路边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华寅桢先侧身搂住岳某的脖子,宋阳阳下车后用携带的锥子从左侧前车玻璃缝隙处朝岳某的左肩处扎了两下,赵佚名手持一把单刃刀从右侧门上车,用刀威胁岳某,当场抢走岳某现金200余元和厦新手机一部。2005年10月5日16时许,被告人赵佚名、宋阳阳、闫万峰经预谋分工后,在郑州市中原区于寨村拦乘女司机鲁某驾驶的红色富康出租车。当出租车行至二七区侯寨乡刘庄村变电站西边的一条土路上时,闫万峰和赵佚名各自拿着水果刀对着鲁某的前胸,三人威胁鲁某,将其186元现金、一对金耳环、一部小灵通抢走。2005年10月10日、12日、13日,公安人员先后将四人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惩处。根据具体案情,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宋阳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闫万峰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赵佚名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被告人华寅桢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四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通过此案,我们不得不再次审视出租车司机的安全问题。虽然案发后这类抢劫案都被侦破,犯罪嫌疑人也都落入法网,但如何有效降低此类案件的发案率,怎样尽可能保护出租车司机的人身安全?也许这不仅是警方需要研究的问题,更需要广大出租车司机从自身出发,运用各项技防措施,总结和提高防范技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在此,也提醒出租车司机朋友们注意以下几点:

    1、安装防护网、报警器。出租车要在车内安装金属隔离网,使驾驶室和装客室分开。歹徒即使有心抢劫,但难以下手。晚上最好有人随车陪乘。同时要按要求安装报警设备,以便能及时报警。

    2、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凡乘车者不告诉乘车目的地,或吞吞吐吐,或前后矛盾,应立即让其下车。行迹可疑、随身行李很少的外地客人不要让其搭车。要经常观看车内后视镜,注意乘客的一举一动,以防不测。

    3、司机的副驾驶室夜间只允许女士、儿童乘坐,不要让男青年就座。营运时不要佩带项链、戒指等贵重物品,以免露富招灾。

    4、夜间营运尽可能选择照明能见度好,行人车辆较多的路段行驶,停车时要选择商场、医院、工厂、交通治安岗亭附近或人多热闹处。万一发生情况便于呼救争取援助。如果顾客要到僻静地方去,应设法拒绝,不要被金钱所诱惑。

    5、结付车费撕票时,要多留神,防止歹徒突然袭击,乘客付费时车辆不要熄火或在停车时拉好手刹,开启车门,一旦发现情况,迅速驾车离去或抽身离车报警。多人乘车的,不仅要留意车上的人,还要留意已下车的人。

    6、随时应变、灵活应付、设法求救。遇到可疑人员租车或途中发现乘车人异常,可借故推托,如油料不够、车况不好或行驶途中故意熄火等,以此摆脱困境,如果遇到犯罪分子劫持,要沉着冷静,及时打开“求救灯”求救,在有交通警察的地方故意违章,引起群众和交警的注意。

    7、团结协作、打击犯罪。一旦有出租车被抢,其他出租车应积极协助抓获罪犯,扭送公安机关。同时,遭到抢劫的出租车司机,要尽可能地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衣着、口音等特征,及时到附近的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和控制工作,尽早抓获罪犯。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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