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环境民主评议整改动员大会以后,各基层法院立即行动起来,根据郑州中院的部署,在全面贯彻落实郑州中院提出的十项整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推出新的便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
荥阳法院推出了六项便民措施:一是预约休息日办案制度,针对企业职工周一至周五到庭诉讼可能影响一线生产的实际情况,企业职工可以预约在双休日、节假日的休息时间进行诉讼。二是预约登门办案制度,老弱病残当事人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预约申请,打电话预约时间,审判人员到他们家里登门办案。三是执行案件随叫随到制度,针对有些被执行人为躲避债务四处藏匿,法院直接传唤被执行人难度很大,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或提供出被执行人居住地点,只要给承办人打个电话或传呼,承办人保证及时赶到现场。四是诉前送法制度,针对一些当事人法律知识少,缺乏诉讼常识的现状,在立案时,根据当事人需要,将相关法律法规给当事人解释清楚。五是庭前讲法制度,承办人在开庭前把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及时告知当事人,使当事人了解案件的运行程序、自己的诉讼权利义务。六是申请更换承办人制度,如果办案人员存在冷横硬推、偏袒一方、行为不端、酒后办案等有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更换办案人。
管城法院推出了四十项便民措施,宣布二十条硬性规定,从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全院干警的制约和管理。为了确保整改的效果,该院还加大对整改措施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实三名原则性强的同志到监察室工作,严格工作检查、严格工作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金水法院本着“转变作风,裁判为公,司法为民,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原则,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意见和问题,制定了十五项司法为民措施,确保优化环境整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其中包括: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坚持院长周五上午集体接待日制度;实行案件评查、跟踪监督制度;建立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
中原区法院为了真正把司法为民的思想和要求落实到实处,专门制定了十项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各业务庭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实行执行备案登记制度,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新郑法院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司法审判作风问题,在认真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制订十五项司法为民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开展好每月的下访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涉法问题,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民情日记”和服务企业联系点制度;坚持开展院长集中下访及法律咨询活动,搭建便民、利民、亲民的服务平台;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切实缓解执行难问题;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定期联络座谈制度。
新密、中牟、二七、登封等法院也在近日召开优化环境整改动员大会,传达郑州中院优化环境民主评议整改动员会议精神,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优化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人人是环境,案案是形象”的意识,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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