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考虑你的前途、家庭、事业和出路等,依法对你判处缓刑,不予关押。希望你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
2006年 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被告人僧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郑州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他在接到判决书的同时还收到了一份“缓刑人员预告书”,他看到这些充满人情味的话语,心里感到暖融融的,当场表示今后要好好做人,再也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僧某某心潮澎湃,因为,第二天他就要做新郎了,他从心底感谢法院给他重生的机会。
2005年9月3日凌晨,僧某某伙同他人带领高速公路禁上车辆从郑州市高速公路西入口上高速,被收费站值班保安制止,僧某某等人便与值班保安发生冲突并引起打架,冲突中有两名保安受轻伤。打人后自认无事的僧某某便张罗起自己的婚事,他把婚期定在2005年的农历腊月二十八。不料想,2005年12月8日僧某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又被逮捕。法院审理后认为,僧某某等三名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僧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在共同犯罪中,其所起作用较小,情节轻微,且无前科,又系初犯,其家属也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赔偿款项已经到位。最后,郑州高新区法院综合考虑,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另两名同案犯也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2004年和2005年,郑州高新区法院共依法对29名罪犯判处缓刑,其中有两名又重新犯罪。缓刑人员缓刑考验期内又重新犯罪引起了郑州高新区法院领导的重视。如何预防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2005年下半年起,郑州高新区法院从审判实践出发,通过对上述犯罪的调查研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实行缓刑人员预告书制度,即在向罪犯宣告缓刑的同时,向其发放缓刑人员预告书,事前告知缓刑人员缓刑考验期内重新违法、犯罪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让其自醒、自重,自律。
缓刑人员预告书首先告知被判处缓刑人员被判处的刑罚暂时不予执行,告知其缓刑的起止期限、缓刑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定、考察机关等,并郑重提醒被判处缓刑人员,根据其所涉案的情节和悔改表现,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人道主义出发,特别是考虑其前途、家庭、事业和出路等,依法对其判处缓刑,不予关押,希望其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在考验期内,如果其没有重新犯罪或严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法院将裁定撤销对其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或数罪并罚。
缓刑人员预告书推行半年来,郑州高新区法院共发出缓刑人员预告书10多份,至今没有一名缓刑人员又重新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编/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