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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庭审理“一枝黄花”案

  发布时间:2006-02-08 09:17:28


    近日,我院把备受社会关注的“一枝黄花”案(陈红亮诉管城回族区农业经济委员会行政强制决定及行政强制执行一案),作为我院行政审判的观摩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2005年8月12日,被告管城回族区农经委向原告陈红亮下达了《管森检强字(2005)第01号强制决定书》,认定原告种植的6.4亩一枝黄花为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加拿大一枝黄花”,要求原告3日内自行铲除。因原告未履行该决定,8月16日,被告雇用民工将原告种植的一枝黄花强行铲除。原告对被告的行为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案件类型较为新颖,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该案被确定为我院行政审判观摩庭。为了开好这个庭,行政庭专门组织了审判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在庭前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并邀请了省内著名行政法专家,省市人大、政法系统领导作为评判团莅临观摩庭审工作,还邀请了郑州市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法官参加观摩。另有郑州大学学生及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审判,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被告的职权、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被告行为的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由于审判人员准备充分、控制得当,庭审秩序井然。由于案情复杂,不具备当庭宣判的条件,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河南省法院副院长安东、行政庭庭长宋炉安,郑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郭小军等对庭审情况作了点评,认为审判人员仪容庄重、举止得体、语言规范、应变能力强,显示出很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展现了郑州中院法官的风采。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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