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出纳员利用职务之便,借购买学生辅助读物之机,大吃回扣款,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2006年1月20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宣判了这起贪污案,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赵宗战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法院查明,赵宗战原任登封市某学校出纳员。从2002年6月20日至2004年2月21日,他利用在新华书店购买学生辅助读物之机,按10%或5%的折扣率,先后五次收取新华书店返回的折扣款31861.61元。同时,他还采取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将这五笔折扣款隐瞒后拒为己有。直到2005年11月2日,经群众举报,赵宗战才落入法网。之后,他主动将大部分赃款退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宗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记帐的方法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退还大部分赃款,且自愿认罪,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和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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