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本是好友和邻居,因6万元借款引发纠纷,申请执行人为此哭干泪、跑断腿,走上八年辛酸追债路。曾经红火的友情,在金钱面前变得如此不堪一击,令人心寒、发人深思。
申请执行人陈某是登封市一退休干部,被执行人杨某在银行工作,两家是要好的邻居。1997年8-9月间,杨某需用钱,三次从陈某手中借走6万元,承诺利息照付、随要随还,并写下欠条一张。1998年陈某修房需用钱,让杨某还款,杨某总是推脱说没钱。陈某动情晓理,杨某依然如铁打的磐石,无动于衷。无奈,1999年11月陈某诉至法院。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很快做出杨某还款的判决。陈某以为有了法院的判决,杨某应该会及时归还那本属于自己的钱。但事与愿违,杨某依然是百般刁难,采取“持久战”策略,一点一点的像挤牙膏似的还。这对于体弱多病又急需用钱的陈某来说,无异又是一场精神劫难。
7年间,陈某历尽艰辛,从杨某那才追回了2万元。2005年8月,登封法院执行一庭接到此案,庭长将此案交给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执行员办理。庭长和执行员经过积极协调、多方动员、明法示理,双方最终达成还款协议。2005年12月27日,剩下的4万元被全部追回。至此,一场“马拉松”式追债之路终告结束。
当庭长和执行员将执行款送到陈某手上时,陈某喜极而泣,感动的热泪盈眶。感动之余,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2006年 1月19日早上,陈某特地冒着纷飞的大雪将一封感谢信送到登封法院,称“登封法院是真正为人民办事的好法院,登封法院的法官是对工作负责、受人民爱戴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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