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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又集中宣判一批犯罪分子

  发布时间:2006-01-20 08:55:51


    2006 年1月18日上午,为了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能够过一个平安、有序、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郑州高新区法院继本月13日在郑州东新区召开宣判会后,又一次在辖区西区集中宣判了一批犯罪分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魏志军、盗窃犯罪的马江东、收购赃物犯罪的刘加友和抢劫犯罪的张某等人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罚金。

    2005年8月,被告人魏志军身穿武警制服,冒充焦作市委某领导的儿子,以修车为名,先后在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干校、市民家里骗走他人现金1000余元、手机2部,以及六次在郑州东新区三个工地骗取了价值3000余元的建筑钢材。据此,被高新区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收购赃物犯刘加友,明知收购的电动自行车系盗窃犯马江东等人合伙盗窃之物,却给予收购,其行为构成了收购赃物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抢劫犯张某伙同郭某等四人于2005年12月15日,窜到郑州大学新区东门将被害人孟某围住实施殴打,并用语言威胁索要钱物。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对他们判处了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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