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真的很误事”2006年1月18日,接到死刑裁定书的王立功(化名)平静的表情难以掩盖内心的懊悔,向身边的法官吐露心声,希望那些酗酒者能以他为戒,切莫走上人生的不归路。
王立功生于黑龙江省双城市,捕前租住在郑州市上街区某家属院,2003年经人介绍与刘丽(化名)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后因王立功经常喝醉酒,导致二人感情急剧下降。2005年1月初,两人矛盾恶化,刘丽因此搬到别处居住。2005年1月19日10时许,王立功再次醉酒后来到刘丽租房处,见到刘丽一个人在床上坐着,两人又争吵起来。刘丽即给朋友杜某打电话,杜某接到电话后来到刘丽的租房处,规劝二人。因规劝不成,杜某站起要走时,王立功拿起菜刀照杜某前额砍了一刀,并令杜某趴到地上,又持刀照刘丽面部砍了7刀,左肩及四肢猛砍14刀,致刘丽失血休克当场死亡。杜某的损伤程度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见妻子浑身是血地躺在床上,王立功的酒劲也醒了一大半,他下意识拨打了“120”,却在慌乱之中没有说明详细地址便匆忙逃离了现场。
次日凌晨1点多钟,行凶后极度懊悔的王立功给养女,也就是刘丽的女儿打了一个电话,他机械地告诉了女儿:“倍倍,你快去人民医院吧,你妈浑身上下都是伤,快死了。”
王立功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后悔不已,然而世间没有后悔药,他必须为自己的凶残付出昂贵的代价。
2006年1月18日,当王立功接到死刑裁定书后显得相当的平静,但他却不忘告戒身边的法官,说他真的很后悔,并希望那些酗酒者能够引以为戒,他说:“喝酒真的很误事。”
责编/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