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主要程序
发布时间:2003-10-15 14:37:13
(1)除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外,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援助事项管辖的规定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2)对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应自收到申请后的20日内进行审查。
(3)法律援助申请决定受理后,由中心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指定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援助承办人员。
(4)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接受指派后,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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