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能过一个平安、有序、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郑州高新区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郑州东区集中公开宣判一批犯罪分子:盗窃犯孙付永、抢劫犯陈丹丹、寻衅滋事犯毛奎斌和贩卖毒品犯刘海等十四名人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2005年3月17日下午5时许,郑州高新区某地建筑工地人员在将盗窃工地钢管的郭长更扭送公安局的路上,突然受到毛奎斌等三名被告人的阻拦和殴打,并将工地的汽车玻璃砸碎,致使郭长更逃脱。经审理,毛奎斌、郭长更等人随意打人、损坏公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未成年女抢劫犯陈某,2005年8月1日晚9时许,伙同陈伟、李关峰等人非法闯入他人住处抢劫他人手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6年、5年和10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贩卖毒品犯刘海于2003年10月,介绍他人从其亲戚王某处购得毒品47.16克和底料107克,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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