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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骗卖熟铝石 假称借钱乘机溜

  发布时间:2006-01-17 09:35:45


    2006年1月11日,生财有“道”的被告人闫志锋因犯诈骗罪,被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5年6月30日上午,被告人闫志锋在巩义市北山口镇大路边,以每吨750元的价格购买山西平遥县邢健、雷福云一车熟铝石,重13.42吨,随即转卖于巩义市芝田镇益家窝村的刘朋伟 。闫志锋与邢健、雷福云商定卸货付款10000元。当铝石被拉到刘朋伟提供的卸货地点巩义市西村镇堤东荣生耐火厂卸货后,刘朋伟先付给闫志锋货款3000元,闫将3000元付给邢健、雷福云,邢、雷二人不愿意,闫志锋假称去借7000元付余下的铝石款。在邢、雷二人跟随闫志锋借款时,闫志锋寻机逃走,躲避不再露面。当晚,闫志锋在刘朋伟处取得货款7000元据为己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志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借钱却寻机躲避赖帐,从而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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