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吸毒者为筹买毒品钱,就一人掩护一人盗窃。近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红卫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被告人郝朝平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6月29日中午,被告人郭红卫、郝朝平为吸食毒品而伺机盗窃,二人来到巩义市芝田镇益家窝村周俊的影碟店。可因店内有人不好“下手”,两人一合计,由被告人郝朝平以买冰糕为由将周俊骗出店外作掩护,被告人郭红卫溜入里面,从周俊床上的枕头下盗走现金9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红卫、郝朝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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