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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帐不成竟敲诈 堆土断路犯了法

  发布时间:2005-12-30 14:27:44


    12月3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泄愤报复断路勒索石子场老板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包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判处刘某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

    2005年秋季,被告人包某去本村个体石子场赊帐拉石子,因其多次不付款遭到了承包人苏某的拒绝。9月18日被告人包某和刘某等几个人来到石子场要求苏某的石子场搬走,并让苏某三天内给以答复。2005年9月22日上午包某和刘某托人传信,要求苏某拿5000元钱消灾,苏某没有答应他们。下午1时左右,包某刘某对石子场的唯一出路口用两车土进行了封锁,给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中断。承包人苏某无奈扒开了路口,包某刘某闻讯后来到石子场索要5000元,后经讨价还价以3000元“成交”,并在一家饭店对他们好烟好酒款待。苏某在和包某刘某斡旋的同时,又安排家人拨通了公安“110”报警电话。新密市公安机关闻警即动,将涉嫌敲诈的犯罪人包某刘某在大吃大喝的现场抓了个正着。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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