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惠济区法院审结文飞等16名特大攀爬夜盗销脏团伙,判处被告人文飞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0000元;以犯盗窃罪判处付洪飞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冉茂多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到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文飞、付洪飞、冉茂多、冯洞军等16名盗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其中12名盗窃犯均来自贵州省沿河县,其余4人来自陕西、河南两省,他们为销脏窝藏赃物犯。自2004年5月到11月期间,12名盗窃犯共作案20余起,首犯文飞交代他们作案时间大多是凌晨,一般两三个人一组爬上防盗网,要么用脚踹出个缺口,要么用钳子将防盗网铰断,然后钻入居民家中偷盗,盗窃的物品为现金、手机、手提电脑、价格昂贵的手表等。
宣判后16名被告人都表示,以后要认真改造,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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