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山石断裂7龄童死亡 小区物业公司成被告
作者:管城法院 发布时间:2005-12-27 09:36:31
一名7岁幼童在小区假山上玩耍时,假山石突然断裂,致幼童坠落死亡,其父母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昨日,管城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孙某和妻子景某诉称,2005年10月21日下午,他们的儿子小雨在被告管理的小区(郑州市货栈街紫云小区)假山上玩耍时,由于假山上石头断裂,导致孙响雨高坠而死亡。原告认为被告作为紫云小区的物业管理者,对假山负有维护管理义务。对孙响雨的死亡负有过错,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因此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0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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