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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照片怎么上了“视力康复明星榜”

郑州高新区法院受理一起肖像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5-12-23 15:10:52


    自己的照片上了“视力康复明星榜”,自己却不知情,12月21日,小学生莉莉以商家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为由将某某黑眼睛视力健康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0元。郑州高新区法院当日已受理此案。

    家住河南省西平县的小学生莉莉因平时爱看书,小小年纪就患上了近视眼。2005年初,她得知某某黑眼睛视力健康有限公司的产品可治疗青少年近视,便在家人的陪同下到该公司西平加盟店进行治疗。她在诉状中称,在该店治疗一段时间后,因效果不太好就不去那治疗了。过一段时间,她听同学说,自己上报纸了,给“黑眼睛”做广告。她听后非常诧异,就告诉父母,父母也很纳闷,决定把事情弄清楚。被告的这种报纸是用来做广告的,在学校周围及加盟店网点到处散发,她父母很容易就得到了一张。果然见她的照片登在报纸上,上面不但有她的照片,还有其母亲口述其眼睛治疗效果的一段话,说她的眼睛能看到2.0,真是太夸大其词了。她的父母就拿着报纸找黑眼睛公司西平县加盟店问怎么回事,并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加盟店说报纸是公司制的,自己并不清楚,所以一直没办法答应她的要求。期间,莉莉的同学有因为看了她的广告而去黑眼睛加盟店治疗近视的,后也因治疗效果不太明显而停止治疗,就骂她做虚假广告,骂其母亲说瞎话,一定是收了人家不少广告费,小小年龄就不诚实、黑心肠等非常难听的话。使她在学校中招受非议,她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精神郁闷,失去了以前的健康与快乐,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为此,她的父母曾多次跟她谈心,请家教辅导功课,甚至还带她去看心理医生,但时至今日仍然消除不了她内心的疾虑。其父母曾多次要求被告出面消除影响,被告置之不理。因此,被告为营利,擅自在自办报纸上刊登原告的照片及编造其母亲说的话为其做广告宣传,已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并且被告的行为已给原告造成非常大的伤害,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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