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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起聋哑人涉诉案

  发布时间:2005-12-15 11:13:44




    法律是无情的,法官却是有情的。郑州中院民三庭成功地以司法的关爱调解了这样一起民事案。

    聋哑人武永威在郑州健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洁云路8号的住房一套。因双方发生纠纷,武永威提出退房,双方协商解除了购房合同,郑州健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亦退回购房款及违约金,但该房是武永威贷款购买的,最终双方对武永威的银行利息损失未达成一致意见,武永威遂起诉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健达公司赔偿损失,健达公司不服,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处理这一案件的法官们决定调解解决,以理服人,更好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经过合议庭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当主审人把损失赔偿款交到武永威手中时,武永威的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虽然不能说话,但他和法官们连连握手以表达心中的感谢。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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