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抓好法院管理是关键。我任基层法院院长十多年来,始终把抓好管理做好推动全院各项开展的头等大事来抓。2002年2月,我被推选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院长后,在抓队伍上实行立体化考核,在审判上实行量化管理,使法院管理从传统的“人治”管理逐步实现了凭业绩、靠制度管理的转变。
队伍建设立体化考核是我院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制度。我们将法院的政治思想工作、廉政建设、审判纪律、行为规范、行政管理及干警考核、奖惩、任免等制订了详细的规范,每月对全院各部门、每位法官及工作人员考核一次,实行百分制管理并与每月精神文明奖挂钩。同时在全院进行层层签订考核责任书,考核内容囊括各部门的业务目标、廉政建设和宣传调研。三项内容各自独立,均为百分制,每年年底对各部门及全院所有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我们在队伍建设实行立体化考核的基础上,对全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量化。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中,我们以公开考核的方式,将考核时间提前通知到各部门,各部门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向考核小组提供各项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由政治处予以审核,分别计算出各部门业务目标、廉政建设、调研宣传的实际得分,同队伍建设立体化考核的全年平均得分四项相加即为各部门全年考评分数,以此为各部门年终评先的依据。同时,立体化管理及目标考核均设有年终评先一票否决权内容,对立体化考核低于75分、违反廉政建设的法官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评按照部门和法官个人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名,评先和评优各部门不再推荐。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命、晋职晋级、荣誉称号的授予和物质奖励均以考评得分为依据,打破晋升凭资历、评先平均分配指标搞平衡的传统做法。
立体化管理考核及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两项制度的综合实施,更多的是体现了对个人工作实绩的肯定程度,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法官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05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18件,审结1801件,结案率达94%,调解率达到49%,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辖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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