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不正当的开始就注定了不好的结局。
一对姘居长达五年之久的男女,终因感情基础不牢固而闹分手。男方恼羞成怒,一把火点燃了女方的房子。12月7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温某有期徒刑10个月。
今年38岁的温某籍贯河南信阳,2000年在新密打工时与刚认识的本地女子郑某互生情愫。温某很快便住进了郑某家中,两人一起搭伙过日子,五年来一直未办理结婚手续。2004年腊月,温某回信阳老家过年时,把一年的工资都全部取出带回了老家。为此,过完年,郑某在温某回来后与其发生了激烈争执,认为温某没给自己留一分钱,也没办任何年货对不住自己,已经无法再与温某继续生活下去,便提出分手。温某被迫无奈下与郑某签定了分手协议,心中却暗暗憋了一肚子气。2005年2月20日晚11点多,温某趁郑某不在之机,用打火机点燃了居住套间东屋内的床帷子,引起火灾。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温某才叫人救火,半个多 小时后火被扑灭,此时,屋内存放的两辆摩托车及床上被褥等价值4000余元的物品已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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