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河南省郑州市两级法院共有225人参加司法考试,通过人数49人,通过率为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一倍。这是该市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创建学习型法院所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
今年以来,郑州法院把培训考核做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必要条件和提高广大干警素质和司法水平的基础性工作。他们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体参与、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着重抓好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组织考核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通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多种形式的专项培训,使全体审判人员真正通过培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培训考核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措施抓重点
为了增强培训考核阶段工作的针对性,郑州中院根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阶段工作安排》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上级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重点及方法、步骤。着眼于全面培训考核法院各类工作人员,把全体干警都纳入培训考核的对象。
为突出培训考核重点,该市法院把民商事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和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作为培训考核的重点对象,针对在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把规范司法作为重点内容,突出强化基本法律、诉讼程序、工作规范的培训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民商事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和信访工作人员除了学习培训综合类知识之外,重点学习、培训本岗位必需的理论和实务知识,其中执行部门的培训内容包括与执行业务有关的法律知识、司法解释,重点是近年颁布的司法解释、与执行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的培训内容包括一般民商法理论、民诉程序、法律文书写作、庭审驾驭、适用法律能力、自由裁量权的规范等;立案庭信访部门培训的内容包括诉讼程序、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信访的有关司法解释、规范要求等。
立足岗位强能力
为了确保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使全体审判人员通过培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郑州法院在开展培训考核工作中紧贴业务特点、紧贴岗位职责、紧贴工作需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练,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家授课、庭审观摩等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以庭审观摩为载体,全面提高干警庭审驾驭能力
庭审活动是审判过程的中心环节,庭审的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能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且影响到对证据的质证、认证等审判的关键环节,进而影响到裁判的公正、效率和司法的权威。郑州法院把提高干警的驾驭庭审能力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庭审观摩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任组长,副院长杨士海、政治部主任李太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审判业务部门的正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庭审观摩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观摩评分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在观摩活动的第一阶段,该院各业务庭,按照院里的统一安排,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认真进行了庭内初评。刑一庭、审监庭分别成立了庭审观摩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庭审方案和详细的评分标准,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民三庭对庭审观摩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支委扩大会,对观摩活动进行研究和部署,不仅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而且指定一名副庭长全程负责庭审观摩。民四庭则成立五个观摩组,各组之间交叉观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对所有合议庭进行庭审观摩的基础上,由各业务庭推荐优秀合议庭,选择一些业务技术含量高、能充分展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熟练运用法律能力和解决突发、复杂疑难情况能力的案件进行集中庭审观摩,并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资深法官和律师担任评委,对庭审活动从司法礼仪、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整体观感等方面进行统一打分。
庭审观摩结束后,对主审法官的庭审技能进行综合评议和点评,对观摩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适时召开全体主审法官会议,对庭审中的每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通过庭审观摩,一方面检验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同时也找出了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了审判人员的业务学习与经验交流,提高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
——多措并举,开展裁判文书教育培训,提高干警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裁判文书是体现审判工作质量的载体,也是展示人民法院司法水平和形象的窗口。裁判文书质量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审判质量的水平。因此,郑州法院把裁判文书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专项整改培训考核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裁判文书教育培训工作。
开设专家讲座。为全面提高干警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邀请国家法官学院周道鸾教授为全市法院审判人员开设了裁判文书专题讲座。
统一裁判文书的制作体制。为使审判人员熟知裁判文书制作的技术标准,该院组织专家学者、知名律师,评选出了全市法院精品裁判文书,制成范本,下发全市法院人手一册参考学习。
开展裁判文书点评活动。业务庭每位审判人员向庭里上报一份今年审结案件的判决书,由庭里组织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评比,并选出二到三份优秀文书进行点评,最后由院政治部汇总通过郑州法院网上进行公布。
深入开展裁判文书自查、评查活动。为了规范裁判文书的管理,提高干警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郑州法院制定了《关于裁判文书管理与制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裁判文书制作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措施,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全市法院从裁判文书制作体例、制作技术要求和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在裁判文书自查中,新郑、荥阳、惠济、中原、高新区等法院均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查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成立裁判文书管理机构,深入开展了自查工作。
为加强裁判文书管理,管城法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管理制作规定,专门成立了案件监督评查室,负责对裁判文书的管理和评查以及每月通报,加强对案件监督。定期举办裁判文书制作专题讲座,请经验丰富的法官就本院裁判文书制作方面的问题及今后改进的事项进行讲解,有效促进了裁判文书的质量。
高新区法院、中院刑一庭采取本人自查与庭局(合议庭)互查及专职督察员普遍审查的方式开展自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惠济法院采取对裁判文书进行评分的方式评出优秀裁判文书予以奖励,进行公示,相互学习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裁判文书工作的指导,郑州中院还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各基层法院裁判文书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各基层院、中院各部门刑事、民事等各类裁判文书进行了集中评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裁判文书管理工作好的单位和裁判文书质量好的个人进行了表彰。
——形式多样,开展学历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综合法律素质
为提高干警的综合法律知识,郑州法院以专项整改培训考核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法官积极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学位教育和各类短期专业知识培训。
建立法官个人培训档案和法律综合知识考试档案。如实记载法官的培训履历、培训成绩、结业鉴定及考试成绩,并以此作为任职、续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法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任职、续职、晋级资格。
鼓励、支持法官参加法院系统和社会举办的国家承认的各种高等教育学习。法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学习时间予以保证,录取考试前及每学期考试前,可脱产复习7天时间。
法官按规定程序参加各类短期培训和各类学历学位教育,结业后凭正式发票、研究生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报销有关费用。法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中途擅自退学,或有其他违纪情况的,除一切费用自理外,还要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基础上,郑州法院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专项培训。多次邀请著名法学家,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专项培训,拓展干警的知识视野。如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中国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何山教授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曹守晔同志来郑州法院讲授《婚姻法》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赵秉志教授和国家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郑成良教授来郑州法院主讲《刑事司法理念》和《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邀请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田土城教授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人员、立案庭、审监庭负责民商事立案、信访和再审人员开设了民商事法律专题讲座;邀请郑州大学刑法专家王长水教授为全市法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开设了刑事法律专题讲座。
短期培训。该市法院先后组织各类短期培训20余次,如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培训、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培训、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培训、新任审判长业务培训、刑法业务培训、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培训、人民法庭干警培训、法院信息系统软件培训、执行业务培训等。全院干警基本轮训一遍。
业务经验交流。为帮助干警及时总结、交流审判工作中取得的经验,郑州法院采取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为干警提供平台,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第二届院长讲坛——法官助理制度、审判管理、审判文化建设、执行热点研讨会、社会各界座谈会、刑事审判理论研讨会、诉讼调解工作理论研讨会等。今年以来,郑州中院先后组织了110人参加了立案、审监、民商事、法警和法庭等专项培训,74人参加了法官续职资格培训,75人参加了北大远程教育、国家法官学院研究生进修班、司法考试辅导班的学习。
——立足实际,扎实搞好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
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高低是人民陪审员能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决定性因素。郑州法院把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纳入干警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目前已有12个基层法院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共任命人民陪审员413 名,已有33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
人民陪审员培训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各基层法院都能主动克服困难,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按时参加培训。中牟法院在初次报名人选不够的情况下,积极想方设法赶在最后一批培训班开班前完成了3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工作;登封市和高新区则采取先培训后任命的办法,及时参加省法官学院安排的培训。特别是有6个基层法院在经费没有得到落实的情况下,自筹资金,确保人民陪审员得到培训。
——严格考核,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能取得预期的成效,不断提高干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郑州法院建立了法律知识定期考试制度。10月17日,郑州中院组织了一年一度的法律知识考试,审判岗位上的全体人员参加了这次考试。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考试范围分为两部分:综合部分和专业部分。专业部分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法和执行四个类别,综合部分为四类考试题必考的部分。同时,将考试成绩建立档案,与奖励、提拔、晋升挂钩,成绩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资格,连续两年不及格的,坚决调离审判岗位,部门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成绩不及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部门评先资格。在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还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还采取了观摩开庭打分、案件质量评比、诉讼文书点评、撰写工作体会等多种形式对教育培训考核的成效进行检查,同时还对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司法能力、廉洁自律、司法礼仪等的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日常考核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建章立制求创新
郑州法院在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中,在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干警素质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机制,先后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干警教育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
为了营造“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氛围,建立教育学习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学习型法院,该院制定了《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强调了建设学习型机关和提高干警素质的重点和途径:
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周一学习日制度和党员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制度,保证落实好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
以教育培训为助推器,通过自学、送学、联合办学等形式,争取在3年内使干警的学历8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法官全部达以本科学历,硕士学历达到20%以上。同时,通过专业讲座、在职轮训、续职培训等形式,保证干警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培训,不断更新干警的专业知识。
以法院文化建设为纽带,使干警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平等的现代司法理念,通过倡导读一本好书、听一次讲座、学一项技能、坚持一项体育锻炼、参加一项公益事业的“五个一”活动,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
以学用互动为原则,不断提高干警的创新能力,通过开展办案竞赛和“一优秀、六能手”(即争当优秀合议庭和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文书写作能手、庭审能手、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能手和服务能手)等活动,激发干警的创造力。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