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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建设预防少年犯罪长效机制

平常抓预防 判后抓监督

  发布时间:2005-12-05 09:21:35


    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在青少年刑事司法工作中,本着预防、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向庭前庭后延伸,扎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群体性犯罪案件增多的现象,管城区法院与公、检、司和共青、妇联、教育、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利用节假日走上街头,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党对青少年的保护政策;到中小学校、街道办事处等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2004年以来该院共到辖区学校义务讲课十余次,受教育人次2万余,少年法庭的法官也先后被郑州市第五中学、郑州市第一职业高中、小刘东小学、郑州市管城区代书胡同社区法制学校聘为校外法制副校长、被管城区六中聘为法制辅导员;为了使青少年进一步认识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管城法院在学校举行“少年模拟法庭”,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

   在审判工作中,管城法院把找准感化点作为挽救和矫治青少年犯的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审判方式,教育青少年犯认罪服法。庭前,对每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先搞好庭外社会调查,向被告人家长、学校、社区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环境,认真分析犯罪原因,为庭审对症下药打下基础;庭审中,该院改审问式为疏导式,注重寓教于审。根据不同的案情、不同性格的被告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达到挽救的目的;在宣判和送达判决时,该院邀请法定代理人、单位领导等到场,讲明处罚的法律依据和从轻、减轻的理由,使青少年犯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管城法院对判处缓刑、免刑的青少年犯提出了“四禁止、三遵守、一汇报”的要求,即禁止吸烟、酗酒、打电子游戏和与有不良习气的人接触;遵守法纪、厂纪、校纪;定期到少年庭汇报思想表现及日常工作、学习情况。还不定期召开社会服刑青少年座谈会,与他们在一起促膝谈心,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教育要求他们努力学习、工作,从严要求自己,为社会多做贡献。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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