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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朝武、杨秀清一行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调研先例判决制度

  发布时间:2005-12-01 08:50:29


    2005年11月24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宋朝武带领该校民事诉讼法教授杨秀清、讲师纪格非、韩波等一行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调研。他们此行调研的课题为中原区法院率先在全国推行的先例判决制度,这次调研活动以安排观看录像资料、中原区法院领导介绍相关情况以及和审判员座谈等方式进行。 调研活动开始时,宋朝武一行认真观看了有关先例判决等司法改革的录像资料,观看过程中,宋教授几人不时就先例判决制度在全国引起的巨大反响相互交流。观看录像之后,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广湖,主管调研工作副院长刘锋同志介绍了中原区法院实行先例判决制度的有关情况,比如实行先例判决制度的初衷,先例判决制度的构建及实施的效果。当李广湖院长谈及中原区法院实施先例判决制度是为 “挑战合法的司法不公”时,宋朝武表示对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造成的混乱和尴尬局面深有同感,最后,宋朝武一行和中原区法院的几位资深审判员进行了座谈,座谈内容主要涉及到推行先例判决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效果,以及先例判决制度作为案例指导制度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对于审判实践的广泛影响和深远意义。 调研活动结束后,宋朝武一行对中原区法院推行的先例判决制度的前瞻性和具体操作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宋朝武说,中原区法院实行的先例判决制度对我国整个民主和法制进程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说司法改革和和司法改革人物是密切相关的,高度评价了李广湖院长一心践行“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操和勇于改革创新的不凡勇气,最后真诚邀请李广湖院长在合适的时候坐客中国政法大学的 “学术沙龙”进行学术交流。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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