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痴迷上网,17岁的外甥在串亲戚时,偷偷以1500元低价卖掉了舅舅家赖以为生的运输车,为此引发了舅舅状告废品收购站老板的官司。10月2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2005年7月20日,17岁的小朋来到中牟县舅舅贾某家串亲戚,看到舅舅家院子里停放的三轮农用运输车,就产生了卖掉换钱上网的想法。于是,小朋趁家人不注意就将运输车开到附近的一家废品收购站,以1500元的低价卖掉。随后,小朋拿着1500元钱到郑州市内的网吧上网并花费一空。舅舅及家人发现小朋和车都不见后到处寻找。直到8月29日,才找到小朋并获悉车已卖掉。于是贾某携带1500元钱到废品收购站要求赎回车辆,但却遭到老板的拒绝。
贾某认为,小朋还是未成年人,废品收购站老板在未见车辆购置手续,又未见小朋家人的情况下,就贪图小利买车,该买卖行为应属于无效行为,为此要求老板返还自己的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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