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曾一起打工的女子要钱遭到拒绝,竟切断该女颈部,切开该女肚子,致该女死亡的故意杀人犯马任意今天(11月18日)被执行枪决。
出生于1971年的马任意系河南省中牟县农民,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3年11月23日下午17时许,马任意与此前曾一起打工的一名女子到郑州市金水区马任意的租房处。当晚,因该女向马任意要钱,二人发生争执。被告人马任意遂用锤子猛砸其头部,用手掐、用电线缠其脖子,将该女勒死。被告人马任意把尸体扔弃在附近一垃圾堆处,持裁纸刀切断颈部,切开肚子,并用麻袋等物压在尸体上面。后被告人马任意把自己的被子、衣物及该女的衣服扔弃,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机械性窒息死亡。2004年7月9日,被告人马任意在西安市被抓获。
马任意深夜与留宿女子发生纠纷争吵中,采取锤砸、手卡、电线勒颈的手段致人死亡后,又用刀具切割尸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任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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