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荥阳法院四项措施强化裁判文书管理

  发布时间:2005-11-04 17:11:58


    一是实行裁判文书集中管理制度。在研究室设立裁判文书管理办公室,要求业务庭每月报结案件时,将两份裁判文书随同卷宗一起报立案庭,立案庭统一将裁判文书移交研究室。研究室接到裁判文书后,及时进行登记,汇总装订成册,并组织人员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强化裁判文书签发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由主管院长签发,再审案件由院长签发,其他案件区分情况,庭长作为审判长审判的案件由主管院长签发,调解案件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庭长签发。承办人和签发人共同对裁判文书的质量负责。

    三是建立裁判文书评析制度。每季度由研究室负责组织全院在职法官召开一次裁判文书分析评议会,精选部分案例、裁判文书进行点评、分析,相互学习、参考和交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

    四是完善裁判文书奖惩机制。每年举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从各业务庭上报的裁判文书中评选出10份优秀文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裁判文书中出现错、别、漏、重字,按其在文书中的重要程度,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一名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在同一年度内有2份被评为不合格裁判文书,取消其年度评先、评奖资格。一个业务庭每年度出现3份不合格裁判文书或者2次在评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取消主要负责人及本庭年度评先、评奖资格。

    (据荥阳法院信息材料)

    责编/小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