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对全省警用车辆及内置警灯、警报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法院《关于加强国庆放假期间警车、枪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全市两级法院警车、枪支管理,确保国庆节日期间警用车辆和枪支弹药安全。
主要措施有:一是向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国庆节放假期间警车、枪支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警用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两个通知,并于9月26日至28日,利用三天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到基层法院进行检查。二是召开节前安全教育动员大会,组织干警进行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制度,明确责任。三是节日期间,抽调行政处、纪检、法警队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于10月1日、2日、5日、6日对全市法院的警车及枪支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在国庆节期间,全市法院的警车实现了统一封存,确保了枪支的安全,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全市法院按照统一规定的封存、解封时间,所用警车从9月30日下午5点封存,到10月8日上午8点解封。二是按照统一规定的封存方式和地点,每辆警车均在开门处粘贴封条,并集中停放在本单位院内。三是所有警车钥匙统一交到车管部门统一保管。四是枪弹库均达到了“双人双锁”、枪弹分离、二十四小时值班的要求。五是枪弹库监控设备运转正常,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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