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郑州中院对温东升等五名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
2000年3月至2002年10月间,罪犯温东升(男,31岁,汉族,安徽省临泉县农民)、温占成(男,36岁,汉族,安徽省临泉县农民)、樊伟民(男,29岁,汉族,河南省长葛市农民)结伙贩卖海洛因,温东升负责出资并联系购买海洛因,温占成、樊伟民负责收取、保管、贩卖海洛因和回收资金。三罪犯先后分别在河南省驻马店天龙大酒店、郑州通讯大世界等处多次向李占领(已判刑)购买海洛因共9千克,向周梨明(男,38岁,汉族,河南省新蔡县农民)购买海洛因共3.2千克,后分别贩卖给李益国(已判刑)、马拥军(男,34岁,汉族,河南省郑州市人,无业)、邹静(另案处理)等人。其中,温东升参与贩卖海洛因12.2千克,温占成参与贩卖海洛因10千克,樊伟民参与贩卖海洛因7千克。
2000年8月至2002年10月间,罪犯马拥军多次从罪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处购买海洛因共4千克,后贩卖给崔巍、代建鸣(均已判刑)及吸毒人员王某某等人。郑州中院依法判处贩卖毒品犯温东升、温占成、樊伟民、马拥军、周梨明死刑,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次被执行死刑的还有绑架犯王恒星、张丽等五案七名犯罪分子。
责编/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