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郑州高新区法院大力加强法院管理制度的探索与改革,从去年底开始推行“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模式遵循“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按照“审判管理为中心,其他管理为保障”的基本原则,既分类管理,又协调统一,对法院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整体系统设计。该管理模式将法院管理工作划分为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改革管理、外宣管理五大类。其中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是法院的三大主体管理,队伍管理实行党组领导下的政治处具体负责制、审判管理实行审判委员会领导下的立案庭具体负责制、行政管理实行院长办公会领导下的办公室负责制,辅之以改革、外宣二项次主体管理工作,改革、外宣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主管领导负责制。这五项管理工作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五位一体,形成高新区法院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即“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模式。
在“三加二”管理模式中,将队伍管理置于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处处体现以人为中心,注重发挥每个人的最大潜能,不断增强审判人员解决纠纷的司法能力。一是把现有工作人员分为审判法官、执行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审判工作辅助人员、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六个序列,分类管理,量才适用;二是要求院领导发挥“四个模范”作用,即成为团结协作的模范、公正司法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勤政为民的模范;三是建立以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考评、业务目标考评等为主要内容的“五评一考”机制;四是开展以每位法官每年开好一个观摩庭、制作一份优秀法律文书、编写一个好案例、发表一篇好文章、讲好一堂法制课和考出一个好成绩、提出一个好建议为内容的“六个一”活动。
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着重构建以调解为主的审判管理制度,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行“调解忠告卡”制度,在群众来法院立案时向群众发放调解忠告卡,建议他们优先选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配套推行“小额法官制度”、电话调解、委托调解、熟人调解法等措施,推动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用调解方式平和地解决纠纷。该院还完善出台了多项审判管理制度,加强审判工作。①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②推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一月结案法”和催办督办制度;③加大执行力度,推行“综合执行法”;④建立裁判文书评查制度;⑤坚持和落实“发还案件讲评制”,加强审判质量监督。
构建以综合督察制度为特色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由专职督察员负责对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各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督察员可以随时抽查考勤、值班、庭审、信访等情况,对于迟到、早退、缺岗、违反法定程序及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漠和不廉洁等不规范司法行为可随时予以纠正,专职督察员直接向院党组负责并汇报工作。该院还出台多项措施保证综合督察制度的实施。①约法三章,即:干警上班点名或签到;中午禁酒;工作时间着审判服装。②实行以防禁发生违法办案、防禁发生干警违法违纪、防禁发生安全事故、防禁发生新闻曝光为内容的“四防禁”制度和以追究违法审判责任为内容的“一票否决”制度。
推行“三加二”管理模式以来,该院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在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院的结案率提高了30个百分点,结案周期从去年同期的3个多月缩短为1个多月,在已审结的700多起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中,发还改判率仅有4%。在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同时,该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稳步推进。截止目前,该院继续保持着无违法违纪、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涉诉信访上访的零纪录。今年以来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媒体相继对该院事迹进行了报道。
(高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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