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中,我院各业务庭分别采取多项措施,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使积压案件降到最低限度。
民一庭为保证研究案件的时间,实行庭长、副庭长随时参加案件研究制度,同时利用周六、周日集中研究案件,提高办案效率。针对休假问题专门作出规定,在鼓励休假的同时要求法官做到“人休假,案件不休假”,休假期间保持与单位的联系,本合议庭的同志可以代为安排传唤当事人、安排开庭,以便休假的同志回到单位即可开展工作,保证案件的审理。
立案庭根据活动期间的特殊情况,制定了各项工作的近期目标。一是抓紧案件移送工作,要求本院一、二审和再审案件立案后,两天内移送到各业务庭。二是制定清理积案工作的阶段目标,管辖权异议案件9月份存案不得超过100件,10月份不得超过50件;申诉案件9月份存案不得超过350件,10月份不得超过300件。三是信访工作息诉率9月份要达到60%,10月份达到80%,11月份争取达到95%的目标。
民四庭规定承办人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七日内安排开庭,没有特殊情况,庭审后三日内结案,一周内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遇到疑难案件,及时提交审判长联席会议研究。加大调解力度,对争议不大的案件,尽量调解结案,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提高办案效率。
刑二庭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对现有存案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对未结案原因进行甄别、分类,合理分配办案资源。二是对存案实行督办制,要求限期办结;对新收案件开通快速通道,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合议、文书制作、宣判等环节依法定程序尽快完成。三是对重大疑难案件组成攻关小组,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四是加班加点,取消休假,实行案件进程周报制度,奖励先进,督促落后,营造人人争先的竞争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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