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坚持边查边改、查出就改,在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整改:
一是针对当前在民事立案中存在的案外人提起再审申请、虚列与权利人无利害关系的被告等问题,案卷移送中存在的移送周期长、关键性材料未入卷等问题,制定了“加强对立案主张的相关证据审查”、“不得超期移送案件”等规范立案工作的七项措施,解决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案质量。
二是制定了15项包括提高立案效率、加强诉讼告知、继续实行诉讼引导员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内容的司法为民具体措施,把司法为民贯穿到全院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是完善了信访接待制度。周三由院长接待,接待名单在《郑州日报》上公布,周二、周四、周五由各业务庭负责人接待,有效减少了重大涉诉上访事件的发生。从目前反映的情况来看,上半年,涉诉进京上访事件有明显回落,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责任制度》,对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执)、结案、归档、输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立案责任、审(执)责任、审限监督和归档检查,并制定了处罚措施,从而加强了审判工作管理力度,提高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审判效率。
五是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统一和规范了审判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与干部考核有机结合,明确了审判质量责任,有效加强了对审判权的监督。制定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的规定》,明确了法律文书的签发权限。
六是制定了《关于裁判文书管理和制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作裁判文书的基本原则、裁判文书的制作体例、裁判文书的版式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并成立了管理机构,从七个方面加强对裁判文书的管理,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度。
七是制定了《关于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诉讼调解的原则,注重调解案件范围等,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调解工作,提高了诉讼调解结案率。
八是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加强审判监督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对借调阅卷宗程序、联席会议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规范了审判监督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协调配合。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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