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河南省法院审监庭庭长吴毛旦,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副院长刘圈,各基层法院主管审判监督工作的副院长、审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郑州中院审监庭庭长彭连城传达最高法院和河南省法院审判监督会议精神。二七区法院、新密市法院分别做典型发言,介绍了审判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刘圈副院长简要回顾了2004年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刘圈副院长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监督部门要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审理好各类再审和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要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团结;要加强对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更好地为审判实践服务;要努力加强审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监法官的整体素质。
吴毛旦庭长指出,当前,要充分认识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审判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工作维护稳定、提高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树立司法权威方面的作用。
贾院长对全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要加强审监队伍的建设。要配好配强人员,审判监督工作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要和审监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相适应;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审监法官的素质;要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的不良现象,以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要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开展警示教育,严格纪律约束。二要认真审理各类案件,维护法律适用统一。要认真审理好刑事再审案件,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并依法保障人权;中院审监庭要审理好减刑假释案件;要认真审理好民事、行政再审案件,既要注重法律效果,又要注重社会效果;要慎重处理涉及企业职工的案件、农村土地承包、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要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切实审理好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要慎重审理检察院的抗诉案件。三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提高再审案件质量。要依据法律和证据,慎思明断,维护正确裁判的既判力,依法纠正错误。
(据审监庭材料)
责编/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