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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实行“会签”“四校”制度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05-06-21 14:55:22


    今年以来,新密法院严把法律文书质量关,实行裁判文书“会签”“四校”制度,确保各类法律文书形式规范,用语准确,无错字、别字和掉页、倒页现象。

    “会签”即在裁判文书正式成文下发前,由简易程序案件承办人和业务庭庭长或普通程序合议庭所有成员和业务庭庭长对裁判文书进行最后审核签字,形成文书质量监督制约制度。“四校”即在裁判文书打印样稿成文后,由主审法官和辅助人员四人四次校对,方可交付印刷,形成文字材料纠错制度。

    (据新密法院简报)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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