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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狠抓五一期间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05-05-10 10:39:51


    郑州中院按照省法院关于节日期间加强警车管理的要求,配合郑州市开展的公务车辆驾驶员“告别交通陋习,共创交通文明”活动,加大警车管理力度,在节假日实行警车封存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一放假前,郑州中院向各基层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长假期间警车枪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全市两级法院所有的警车一律封存,值班车辆用地方牌车。同时,对封存的时间、地点、要求及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惩罚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中院成立了由纪检组、行政处、法警支队有关领导参加的节假日警车检查小组,节日不休息,对全市法院警车封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小组分成两组,一组走向街头和景区进行暗访;一组到各基层法院进行明查,按照车号逐一核对,并登记在册。检查结果表明,全市法院警车的管理情况良好:一是各基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带头执行中院在节前下发的有关管理规定,落实规定不走样。二是全市基层法院按照市中院要求的时间对警车统一实行封存和解封,确保了警车在节日期间不被动用。三是落实制度严格。全部警车封存一律加贴了封条,新密法院还在警车轮子上另加了封条,中牟法院还对加封后的警车进行编号。四是警车停放符合要求,一律停放在本院内,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节假日期间,全市两级法院没有私自动用警车现象,景区和街道检查时也没有发现郑州市两级法院的警车。

    (司法行政处)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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