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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组织干警对佘祥林案件展开大讨论

  发布时间:2005-04-19 10:04:35


    近日,湖北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佘祥林案件进行再审并做出无罪判决。中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栋获悉这一消息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部署在全院对此案件展开深入讨论,以增强广大干警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该院党组要求干警在讨论中,一要与当前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从本职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查找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亮丑,并认真做好整改。二要从该案中汲取教训,在司法实践中,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认识,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在刑事审判中,要坚决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不先入为主,慎重作出判决。尤其对重大的刑事案件更要认真对待,当事实尚未完全查清楚、证据链不完整时,不能使用优势证据原则,要按照刑事诉讼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正确认定犯罪事实,避免错案发生,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准确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能力,杜绝超期羁押和冤假错案的发生。三要与当前在全院法官中开展的“四会”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素质,增强适用法律、调解结案、驾驭庭审、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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