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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费究竟该多少 用户讨要知情权

状告河南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登封营业部

  发布时间:2005-11-15 09:22:37


    目前,移动通信是通信行业的龙头老大。然而一些用户对于缴费情况,却是雾中看花水中望月。争执便由此而生。

    近日,登封的两位移动用户王凡超和高松涛交过各自的手机话费后并索要了长长的话单,稍一留神,忽然,发现话单上的计时误差较大。其中一张话单上竟发现22处时间上的漏洞,如手机号为139*****的话单上,打出时间为6月26日10时零8分零6秒,而接话时间是6月26日10时零8分零12秒,时间一下子错6秒。更令人奇怪的是主叫付话费0.2元,被叫付话费0.4元(按承诺被叫应免收接听费)。一张话费上43个电话、140.2元的话费,竟发现了22处类似的错误,其中,时间错7秒的3处,错6秒的2处,还有错3秒2秒1秒不等的,在同一话单上,客户还发现信息只有发出没有接收也同样收费。这两位客户一下子丈二和尚摸不住了头脑,对自己平时的交费情况产生了疑惑,对话单上显示的情况更是百思不解,遂一纸诉状将河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登封营业部告到了登封市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出具号码为135139*****和139*****计时费是否准确的核定证书,向被告讨要缴费真象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出示了大量的有关证据。

    登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此案。并于2005年9月4日,2005年9月1日向原、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双方举证期限均为15日。

    为证明自己索要自己手机计时计费核定证书的合理合法性,原告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如国务院办公厅[1998]84号文件中就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管理职能的有关规定。《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通知中就包括交换机电子计时费系统的核定规程。原告还提供了河南省关于2003年4 月2日开始实施对交换机电子计时计费系统的检测的证明,提供了《关于加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通知》等。并在上诉后跑到吉林等地考察,了解陕西、湖南、内蒙等地已有该检测功能的信息,看来原告是动了真格,颇有一番不讨说法不罢休的劲头。

    而被告方--目前在该地电信行业中占龙头老大的河南省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登封营业部也不甘示弱,自上而下对此案件都极为重视。该公司在答辩状中称国家及河南省目前尚无开展对程控交换机电话计费装置的计量检定业务,因此,原告要求该公司提供移动通讯计时费检定证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声称移动通信计时计费系统在全省只有一个,该系统管理全省所有的手机号码计算时间与费用,而不单独对某个手机号码计时计费。而登封没有这样的装置,因此无法满足原告的要求。被告也提供了三份相关证据:(1)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证明河南省移运通信系统仅在郑州设置一个计时计费系统;(2)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移运通信计时计费系统

    那么,移动电话的计时计费系统是否已获得国家许可,计时计费功能是否在我国或我省实施,成为目前法官所关注调查的焦点。双方律师也都擦拳磨掌,进入热战状态。

    移动通信能否解释清楚雾里看花的收费现象?

    移动用户能否告倒电信龙头,讨得缴费知情权?

    9月22日,登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辩论激烈,由于争议的焦点太多,无法作出最后判决。法庭有待综合考虑认证后作出最终判决。结果究竟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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