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昨天声嘶力竭闹法院 今日满含热泪谢法官

  发布时间:2005-11-11 14:59:14




    “咱郑州法院的法官可真好啊,俺那样无理取闹,也不跟俺一般见识,还给俺办这样大的事,真的很感谢您呀。”

    十一月十日上午十时许,已经是68岁高龄,满含热泪的河南开封农民侯兰志把自己写在大红纸上的感谢信送到了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书记王根水的手中,当他知道王书记的法院领导身份后,一边抹泪,一边紧紧握着王书记的手,连连感谢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培养了如此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知情人不会相信这位大闹法院,坐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无理取闹,声称要到北京上访的老汉,竟然会如此激动万分的给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2004年底,开封人侯兰志与郑州某公司签定了一份在郑州火车站附近经营风味小吃的合同,并向该公司交纳保证金6000元,后因为该公司原因迟迟不能开业,侯兰志与2005年4月将违约的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租赁保证金,钱款损失,诉讼费用7420元,误工损失6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开业系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返还收取原告的租金并赔偿因此给原告 的经济损失,然而尽管原告提出了实物损失经商误工损失6000元的要求,却在闭庭前拿不出相应的证据,一审法院对此项请求不予支持,依法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保证金6000元,交通费用140元。侯兰志不服判决向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今年十月二十一日,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侯兰志与被上诉人郑州某租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骑着自行车从开封一路来到郑州的侯兰志在庭上的情绪显得特别激动,对于法院的询问要么是沉默不言,要么是答非所问,口口声声要求“1+1”赔偿13420元,却又拿不出相应证据来,并当庭撕毁一审判决书。下午上班后,老侯躺在本案经办法官的办公室门口任凭怎样劝说,就是不走,后又拿了一个牌子坐在法院的大门口。经办法官又是端茶又是端饭,苦口婆心。

    为了能给老侯一个满意的结果,法官连续几天跑到被上诉人那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十月十日,侯兰志撤诉,并给郑州中级人民法院送来了这张写在大红纸上的感谢信。

    责编/小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