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正不公正,效率高不高,廉洁不廉洁,态度好不好,当事人最有发言权。法院如何做才能让当事人的意见更畅通地被听取,进而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呢?郑州高新区法院通过向当事人发放评议法院、评议法官卡这一制度实现了当事人对司法监督的面对面。
当原告郁美菊从陈晓菲法官手中接过调解书后,她毫不犹豫地从口袋里拿出揣了半个月的“当事人评议法院、评议法官卡”,郑重地写下了下面的话。“陈法官在申(审)理此案中,公正廉明,一尘不染,太(态)度和气,没有官架子,平以(易)近人,是我们老佰(百)姓的好法官”。她感激地对陈法官说,想不到法院这么公正,想不到法官态度这么好,更想不到官司赢得这么快。
该案仅是郑州高新区法院推行发放“当事人评议法院、评议法官卡”制度以来的一个小事例。
为认真贯彻《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切实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郑州高新区法院在通过“黄、红牌催办制”、“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等举措健全内部监督的同时,还向当事人发放“评议法院、评议法官卡”,加强外部监督,积极疏通当事人对法院、法官表达意见和反映问题的渠道,让当事人对法官面对面地进行监督。该制度由立案庭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评议法院、评议法官卡,并在案件审结时收回。评议卡上写明案由、案号、承办人,提示当事人如实填写自己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该案承办法官或其他法官在公正效率、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落实回避制度以及文明司法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当事人可根据诉讼过程中自己的切身感受,充分地行使监督权,对法院和法官进行评议。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由立案庭汇总后,及时向院纪检部门汇报,对确属违法违纪的,按规定严肃查处;属当事人认识问题的,通知承办人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力争把一些涉法上访诱因消灭在萌芽状态。该制度很好地把对法院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统一起来,形成监督网络,使法官与审判有关的各项活动都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真正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落实到法院的每一项工作中。这项制度也让每一个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有效树立了人民法官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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