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该院注重培训工作制度化建设。2002年以来,该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的实施意见》、《在职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培训的规定》、《各类考试制度》、《关于本院审判人员必须通过年度业务考试的规定》等,对各类考试及培训进行了认真规定。
该院坚持培训形式多样化,以考促学,以学促审判。该院今年以来,先后邀请法学专家、知名大学教授到法院举行大型法律讲座、座谈会5次,派人到法官学院培训12次,培训1100人次;新录取攻读在职法律硕士26人;今年又与北京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联办法律本科班,新进的转业军人和新进的法警有50余人报考。
该院加强培训结果业绩化。该院为每人建立了学习考试卡,各类培训及考试的成绩及时登记,纳入业绩档案,作为考核的指标,并作为以后法官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依据。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当年考试的,以零分计算,考试不合格并经补考不合格的,要参加待岗培训。
郑州中院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该院结案率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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