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法院从细微之处提升办案质量,严抓严管夯实基础。今年来,该院在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中,围绕审判促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被省市法院评为“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在当地老百姓心中塑造了良好的形象。
为保证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该院深入开展铁案工程,除了对错案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外,还坚持对重大疑案件讨论制度,案件评查制度等。该院对民商事案件质量实行“倒查制”,采取自查与交叉互相结合的方式,严把“优检关”与“出口关”。同时,疑难、复杂案件可由业务骨干担审判长或合议庭组成人员,促使民商事审判人员办案观念的转变,为提高办案质量夯实了基础。该院在信访工作中,要求法院接待当事人时,首先检查案件是否有问题,对因判决错误造成当事人上访的,立即按审判监督程序给予纠正;对无理缠诉的要有足够的耐心,用法、理、情说服当事人停访息诉。该市孟庄镇一位当事人马某因侵犯他人宅基地使用权被法院判决赔偿4184元,马某接到判决后,他就越级到国家信访局、最高法院上访。为此该院成立了以副院长赵保卿、马旭光为组长的工作组,先后做大量工作,并向马某讲明了国家法律政策,使马某非常感动,后来不但停访息诉,还向该院送来了感谢信。今年来,法院接待来信来访60多件,件件都得到妥善地处理,使越级上访案件全部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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