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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夹在树车之间 被判刑罚又领赔偿

  发布时间:2005-11-03 09:06:39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一抢劫犯得手后万万没想到被死死夹在车和树之间,自投罗网。日前,登封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军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5年3月24日凌晨,被告人王军伟伙同梁进强(在逃),在登封阳城工业区高村路段的公路上,分别持刀扒上豫D26158号拉煤车左右两侧的脚踏板上对司机实施抢劫,抢走现金1500元和手机一部。在抢劫过程中,因司机没能把握好方向盘,导致煤车滑向路边撞在树上,恰好把王军伟的腿夹在车和树之间,动弹不得。当晚,登封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干警驾车途径现场,寻找工具,砍倒大树,被告人王军伟才有幸“得救”。

    登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军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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