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有一个由退居二线的老院长、老庭长和资深退休老审判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自今年8月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评查通报法官在庭审笔录、法律文书制作、送达回证、卷宗质量等方面存在的40余个不规范问题,对出现问题的7个部门和9位个人视情节给予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召开联席会5次,对存在问题逐项进行讲解,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同时,公布优秀裁判文书20余份,推荐精品案件3个,样板庭2个,优秀审判长5人。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发挥着余热。
监督审判流程管理。荥阳法院立案庭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每案设有流程管理跟踪表,详细列出立案审查、卷宗交接、开庭审理等信息并随卷运转,同时将案件审理的各类信息输入本院局域网,院质量评查委员会根据案件信息,发出催办通知或对有问题案件提出整改建议,由质量评查委随时通过局域网查询案件信息,掌握进度,及时督改案件审理程序中存在不规范问题。
各类案件逐案评查。院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从诉讼费用、审理程序、诉讼活动、裁判文书、实体处理、卷宗装订等多个方面,每月对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逐卷常规评查,在评查过程中及时发现“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对原审进行重点评查。根据每月所掌握的评查监督情况召开业务庭负责人及审判长联席会,由各庭对案件质量及审判程序进行自查,并由评委会对当月各业务庭案件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该院赋予评查委员会量化管理职能,将质量评定和责任追究挂钩,结合案件评查情况,对案件质量做出精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种评价,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和评先考核挂钩。
差错案件责任追究。荥阳法院评查委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对审判人员违反程序法及相关规定,导致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和错误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或者不采信证明力强的证据,导致认定案件事实错误等4种严重不规范行为;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及时、全面行使司法权,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裁判文书出现文字错误,影响裁判文书效力”等6种一般不规范行为;对法律文书内容不完整或书写错误,但尚未影响其效力和卷宗的整理、装订等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等6种轻微不规范行为的,根据程度不同,划分为严重、一般、轻微三个等级,交职能部门按照《不规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由职能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记入业绩档案。发现存在差错项目的,交责任人及所在的业务庭整改;发现违反审判纪律,造成错案、差案的,经相关程序按本院《差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质量评查委员会对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荥阳法院审判工作呈现出 “六无”良好局面。即无乱收费、乱立案、乱执行;案件及时审结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庭审仪容端庄,言语得体,严肃文明,无违反司法礼仪和庭审规则,杜绝了乱着装开庭、迟到、中途退庭、庭审中接打电话等现象;司法文书无差错,杜绝了错别字、文句不通等低级错误,司法文书优秀率均达到80%以上;卷宗评查无三类卷,一类卷达95%以上;信访案件无因司法不规范引起的的上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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