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举行首批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及其他党组成员郑重地向靳建丽等12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市人大的任命书,从即日起,12名陪审员正式开始参与审判工作。
任命仪式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安利首先宣读了市人大的任命书。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周国华就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相关决定进行了简单介绍,明确了陪审员所享有的权利、待遇及应履行的义务。郑水泉院长最后对新任命的12名陪审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指出,这次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任命,代表社会各阶层的群众,符合民意,也标志着人民陪审员从此开始了新的使命;他希望这12名陪审员要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忠实执行法律,做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高效司法,文明司法,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是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及最高法院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统一向社会公开选拔的,被任命的12名陪审员来自辖区不同的工作岗位。经过笔试、面试、政审考核层层选拔在数十名报考人员中脱颖而出,平均年龄36岁,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专门培训,将走向审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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