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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头“击碎”亲情

  发布时间:2005-11-01 10:18:29


    本是亲叔伯关系,耕地相邻,因田间道路通行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血脉亲情也被拳头击的粉碎。日前,登封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常军霞、王省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邱爱珍经济损失1699.5元。

    王省伟与常军霞系夫妻,住大金店镇雷村十三组,农民。邱爱珍是王省伟的亲婶子,两家耕地相邻。2005年5月19日上午8时,双方为田间道路通行问题发生矛盾,两被告拳脚相加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原告轻微伤(登封法医门诊部鉴定)。

    登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常军霞、王省伟殴打原告邱爱珍致伤住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官劝慰大家:生活摩擦经常有,互相体谅不结仇。血脉亲情应珍惜,莫要冲动伤和气。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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