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两级法院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力度,使警车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警用车辆违规现象和事故发生。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警用车辆331辆,车况良好,运行基本正常的能占97%,有3%的警用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现处于报废状态。
在警车管理工作中全市法院领导对警用车辆的管理非常重视,责任明确,要求严格。贯彻上级法院有关规定坚决,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带头,表率作用突出。每年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警用车辆进行封存,主管院长亲自抓落实。在此基础上,各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都制定了“警用车辆管理规定”或“办法”。以制度来管理,以制度来约束。该市两级法院还加强对警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平时加强“交通规则”的和“交通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驾驶员的责任。
由于该市两级法院重视警车管理,近年来,全市法院没有发现违反警车使用规定的现象,重大节假日期间也没有发现郑州法院系统的警车在旅游景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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