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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学生情迷女教师 遭拒后挥刀刺其男友

  发布时间:2005-10-24 14:58:36


    一在校学习的中专生在追求比自己大五岁的老师遭到拒绝后,该学生不仅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挥刀行凶,要杀死该老师的男友以表忠贞。2005年10月24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郭亚炜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现年18岁的郭亚炜系河南省博爱县人,中专文化。不久前,郭亚炜来到位于郑州市中原区的河南某学校须水教学区学习电脑。该学校女教师俞某是郭亚炜的网络课老师。在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郭亚炜对本校女教师俞某产生了好感,并暗自喜欢上了比自己大五岁的俞某,情窦初开的郭亚炜认为这就是爱情,苦恋了三个月的他随后向俞某表达了自己的爱意,俞某在得知郭亚炜的目的后,明确告诉他自己已有男朋友(系该校任课教师),并拒绝了郭亚炜的要求。并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尽量避免和郭亚炜见面,但郭亚炜仍多次对俞某进行纠缠。

    2005年8月3日晚,郭亚炜找到俞某声称:“此事要一个了断,只有我死”等等,再次对俞某表示爱意。俞某无奈,只好将此事告诉给了男朋友裴某。裴某于是找到郭亚炜的班主任后两人一同找到郭亚炜对其进行了劝导。但走火入魔郭亚炜不仅没有听从裴某和班主任的劝导,反而认为俞某现在的男朋友是自己追求俞某的绊脚石,产生了杀死其男友的念头。

    2005年8月4日,郭亚炜窜至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三医院院旁的一家商店,花了3块钱买了一把水果刀后持刀窜至办公楼三楼俞某的办公室,将刀架到俞某的脖子上让其打电话通知裴某到该办公室,裴某到办公室后,郭亚炜持刀照裴某身上连刺数刀,欲将裴某置于死地,但均被灵活的裴某躲开,郭亚炜仅将裴某的衣服刺破三个洞,后郭亚炜被该学校教师制服后交给公安机关。

    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亚炜基于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在实施杀人行为的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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