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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法警大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5-10-24 10:14:02


    10月20日,我院法警大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我院法警大队组建于1997年3月,现有法警22名,均达到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32%。

    近两年来,我院法警大队在上级法院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连续六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警队”,2004年被郑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5年7月被省高院评为首批“标准化”警队,共有4人获省高院“优秀法警”称号,8人获郑州市委、市政府及郑州中院“先进个人”称号,9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建队七年来,我院法警队共值庭3200余次,安全押解人犯5300余次、出动警力17000余人次,安全率达100%,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特别是在警力、装备都十分艰难的情况下,1999年元月在河南省率先承担了执行死刑的试点任务,迄今为止已执行死刑26次131人;按照登封市委的要求,我院法警队建立完善了处置突法性事件预案,定期进行演习和模拟训练,一旦发生涉及稳定的突法性事件,备勤干警5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集结待命,尽快平息事态,控制局面。两年来先后处置突发性事件18件,参与执行执结各类案件326起,执结标的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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