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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喝酒坠楼身亡 劝酒人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5-10-24 10:12:51


    员工张某给客户送货一直到晚上10点,老板就叫上妻子和几名员工一起吃饭喝酒。酒后,张某不慎从楼顶上坠落身亡。张某之父遂把5个喝酒人告上法庭,要求按30%的责任赔偿6万元。10月19日,笔者了解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现已正式受理此案,不日即将开庭审理。

    今年4月,张某受雇到邢某夫妇开办的永安副食品商店当送货员。8月9日22时许,张某送完货回来时,邢某夫妇觉得他非常辛苦,就喊上另外2名送货员,一起吃饭喝酒。几个人在一起都多喝了几杯。张某酒后就到邢某岳父家的楼顶上睡觉。凌晨1时左右,张某坠楼身亡。

    张某之父在诉状中称,张某本来不会喝酒,是在邢某等被告的劝酒下才喝醉的。张某喝醉后,邢某等人明知其已喝醉,却没有将其安全送到休息地方。另外,邢某之父家的楼顶上没有安全护栏,也是造成张某坠楼身亡的原因之一。

    张某之父认为,邢某等5被告没有尽到其应尽的义务,存在明显的过错,造成张某坠楼身亡,给其和家人在心理和精神上带来巨大伤害,要求连带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0万元的30%,即6万元。

    被告邢某不认可张某之父的说法,他说,喝酒都是自愿的,他们没有强迫张某喝酒。酒后,他们坚持要送张某回宿舍休息,张某不让送,还一直说没事。他给张某安排的有宿舍,张某却不去睡,而非要去睡楼顶。在张某坠楼一事上,他们没有过错。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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