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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找零四舍五入 顾客为二分钱维权

  发布时间:2005-10-24 10:05:35


    在超市买东西时,如果本应该找给你的零钱商场却不找给你,你会怎么做呢?相信大多数人对此都会默认,但是却有一个老先生因为超市少找他2分钱,3次从南京来郑州讨说法。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10月20日上午,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这位原告老先生吴进文胜诉,由超市赔偿他108.2元。

    现年58岁的吴进文是南京市人,现退休在家。去年11月8日,他来郑州旅游,在家世界超市南阳路店买了一批价值68.28元的食品,超市收银员收取他货款68.3元时,未找2分钱零钱。吴先生遂向超市投诉,却被告知:“按照公司‘四舍五入’的规定,本超市对分币零钱不予退还。”

吴先生认为家世界超市南阳路店擅自强行扣取顾客分币,属明显不当得利,要求被告返还0.02元,并赔偿因此纠纷产生的邮资等费用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吴先生说:“我是在为消费者的利益而争,属于公益诉讼。我从南京到郑州来来回回,就已经花去1000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进文在家世界超市消费,超市多收他2分钱,该超市也予以认可,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关于吴进文另主张该案起诉后,因往返郑州与南京所花交通费201元,家世界超市应当向他支付,因吴进文所列举的证据系乘坐豪华车辆的交通费用,而他处理此纠纷完全可以乘坐普通车辆,故法院参照郑州至南京火车普通硬座所需价格票据,应由家世界超市支付吴进文往返交通费93元。

    另对于家世界超市已于2005年2月28日向吴进文汇出其未找零的0.02元钱及吴进文所花的3.80元邮资的辩称,因家世界超市虽向法庭出示了邮政部门出具的汇款收据,但不能证明吴进文已收到该款,且吴进文表示亦未收到,故不予采信。

    法院遂依法判决家世界超市返还吴进文不当得利0.02元,并赔偿吴进文邮资损失15.4元、交通费93元,共计108.2元。同时驳回了吴进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元,吴进文负担54元,家世界超市负担5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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